沉默的黑白 发表于 2021-6-10 14:52

婚内购房只写夫妻一人名字,虽然是夫妻共同财产,但是风险很大!

很多人觉得婚内买房写一个人名字就行,没有问题,我一开始也是这么认为的,就在昨天我看了一个例子,男的做生意没时间管买房的事,这个事全程交给了他老婆和小舅子,房子在她老婆个人名下,房子贷款还完后,女的在没有经过她老公的手把房子卖了,因为只写了她一个人名字,房产证还被买房人抵押贷款了几百万,就算打官司把房子要回来,那这个房子的抵押贷款是需要还完的,那这个房子要回来就是不划算,还是相当于输了,而且在案例中有提到,男的老婆和买房人的关系不一般,所以婚内买房,还是要写两个人名...

喝了二斤假酒 发表于 2021-6-10 15:04

对,虽然婚内买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是抵押或者过户时,只需要房产证上写的那个一个人同意就可以。这是个bug啊, 建议房产局在等级的时候只要是婚内买的房,房产证上不管写谁的名字,统一标注为夫妻共同财产,不标注就视为个人财产

轻飘飘的大妹子 发表于 2021-6-10 16: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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