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日聚会变打架现场,青少年结伙斗殴!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依法办理一起青少年结伙斗殴案,4名违法行为人被依法行政拘留,其中2人被送押济南市拘留所立即执行,另2人因年龄未满18岁,依法作出行政拘留处罚不执行的决定。而这起斗殴的发生却是因为一场本应该热热闹闹的生日聚会。
6月2日,狄某到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城子坡派出所报警称5月30日晚上被人群殴。经查:5月30日晚上,狄某应好友邀请来到钢城区某村一饭店参加其朋友的生日聚会,聚会期间众人喝酒助兴,后狄某与其中一人因几句言语不和发生争执,互相推搡,进而演变成一伙人殴打狄某一个人,被殴打的狄某回到家中心有不甘,遂向公安机关报了案。案发后,民警立即开展调查工作,通过走访案发饭店老板,对比案发现场目击者的证人证言,最终依法对安某某等四人作出行政拘留并罚款的处罚决定。
民警提醒:正处于青春期的未成年人冲动、易情绪化、法律意识淡薄,一言不合就以暴力解决问题,但这种在他们看来“讲义气”的表现实则已经触犯法律,所有的冲动终究要付出昂贵的代价。在此,希望广大学生家长及学校老师平时要注意加强对学生的教育监管,增强法制教育,也请暑假里无所事事的同学们能按捺住自己心里冲动的小火苗,管住自己的拳头,凡事冷静,让这股“斗志”有正确的用武之地。
来源:城子坡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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