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醒!钢城区近期使用假币案件多发
近期,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连续接报多起使用假币进行购物诈骗的警情,给受害人造成了一定的财产损失,请广大群众在日常生活中注意做好防范,避免受骗,特此预警。相关案例:
8月6日12时许,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城子坡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在赶集购物时收到一张一百元假币。民警出警查明该群众到辖区庙子村赶集购物时收到一张100元面额假币。
8月9日,报警人称其在辖区某农贸市场卖苹果时收到两张假币。
8月13日,城子坡派出所辖区刘先生在赶集时收到一张100元面额假币。
作案特点:
作案时间:较为繁忙的营业时间。
作案区域:集市摊位、路边水果店、日常用品小商店等。
作案手法:采用购买小额物品找零方式,直接使用100元面值假币进行购物,从而实施诈骗。
警方提醒:
广大市民平时一定要注意提高防范意识,学习掌握鉴定假币的方法,在使用现金进行商品交易时一定要认真鉴别,如果误收了假币,不得再次使用,应当上缴当地银行和公安机关,发现有人制造、买卖、持有假币,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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