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止办学!莱芜首批144家校外培训机构被查,附具体名单!
莱芜区教体局发布通告
通知莱芜区144家“证照不全”培训机构
停止办学
下列校外培训机构在未审批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办学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开展未经许可教育活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第十二条规定,现已被告知停止办学。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前,继续违法办学的,将被列入“黑名单”失去申领办学许可证资格,教育体育局将会同有关部门联合执法,一切后果自行承担。停止办学后,非学科类的和学科类有意转型为非学科类的培训机构,可根据《济南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标准》准备好相应材料,向行政审批部门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学科类无意转型的,需做好退费等善后事宜并报区教育和体育局备案。
同时警示家长朋友,慎重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培训时必须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对合同中的培训项目、内容和质量标准,培训期限和时间安排,收费项目、收费时段要与教学安排协调一致,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费用和高额费用的,家长应拒绝,不建议申请贷款支付培训费。周末与寒暑假,不允许学科类培训机构开班,家长应避免继续缴费,已经缴费的尽快办理退费。遇到消费纠纷问题,保存证据维权。消费者缴费时应索要与培训机构名称相一致的税务发票,要保存好包括合同文本、交易凭据、沟通记录等相关证据。如果遇到权益受损问题,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进行维权。
第二批“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核实中,近期将公布。同时欢迎广大家长朋友对“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和超出三个月及大额收费的培训机构向区教育体育局职成教科和体育科予以举报。
举报电话:76227394(职成教科)76227001(体育科)
欢迎固定证据举报,相关照片和视频发在邮箱。lwjtjzcjk@jn.shandong.cn(职成教科)lwjtjtyk@jn.shandong.cn(体育科)
附莱芜区“证照不全”校外培训机构名单(第一批)
来源:莱芜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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