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系到工程款!莱芜此单位合并!今日起15日内办理,逾期视为放弃
公告因济莱区划调整,原莱芜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合并到济南市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凡2013年1月1日前与原莱芜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有业务往来且涉及工程欠款的单位或个人,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携本公告及相关证据、资料到莱芜区文化北路建设大厦1106房间进行申报登记。
逾期不申报或原莱芜市市政公用事业管理局对申报登记不予确认的,济南市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将视同为工程已结算完毕或施工方自动放弃主张工程款。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531-89017966
联系人:张先生
济南市道路和桥隧服务中心
2021年8月24日
这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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