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oraliu 发表于 2021-9-27 09:40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铁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

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铁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 部令 第4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铁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变更)”环境影响评价事宜公告如下:一、建设项目概要项目名称:鲁中矿业有限公司铁矿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变更)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项目概要:该项目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张家洼街道办事处,工程基建范围为张家洼、小官庄和港里三个矿区,形成430×104t/a生产能力所必须形成的运输、通风、排水、供电、供水、供气等系统和满足应保有的三级矿量的采切工程。井下主要基建工程位于港里铁矿-400m、-500m中段和张家洼-400m、-500m中段,包括:张家洼矿区新建-400m、-500m阶段运输水平,港里矿区新建-400m、-500m阶段运输水平,采切工程等。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单位名称:鲁中矿业有限公司联 系 人:孟磊联系电话:15550028672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单位名称:江西省核工业地质局测试研究中心联 系 人:刘工联系电话:13791095601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信件向建设单位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众意见表链接见附件。公告发布单位:鲁中矿业有限公司发布日期:2021年0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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