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莱芜区召开新闻发布会!严查!
11月18日下午,莱芜区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莱芜区砂石资源实施扎口运营管理工作情况。
为切实维护砂石资源开发秩序、有效根治砂石行业乱象,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坚持将打击砂石资源领域违法犯罪作为行业乱象整治的重点工作,坚决贯彻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抽调精干力量,克服涉砂石资源案件时间跨度长、涉及人员多、调取证据难等困难,集中优势警力打合成战、攻坚战、歼灭战,取得了阶段性战果。
案例
1、“2.17”非法采矿案
2021年2月25日,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有人将非法开采的石头送至齐鲁机床城院内加工,非法开采石料价值17万余元。
区公安分局于2021年2月26日立案侦查。经侦查,自2020年9月至2021年2月,石某某(男,37岁,莱芜区人)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的情况下,雇佣吕某某的2台挖掘机在位于某二手车市场北的空地上及玉龙路东侧的空地非法开采石头,累计非法开采石头约2万余吨,涉案价值55万余元。冯某某(男,35岁,莱芜区人)购买了石某某非法开采的石头约5000吨,共计14万元左右;吕某某(男,22岁,莱芜区人)购买了石某某非法开采的石头859.78吨,共计3万余元;蔺某某(男,26岁,莱芜区人)通过石某(男,39岁,莱芜区人)、吕某某(男,29岁,钢城区人)购买了石某某非法开采的石头760吨,共计3万余元。
目前,该案涉案价值达100余万元,先后打击处理涉案犯罪嫌疑人15人(均已依法移诉检察机关),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之中。
2、“12﹒6”非法采矿案
2021年4月22日,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接莱芜区自然资源局提供线索,莱芜区口镇某地山砂被盗采,被盗采砂石约8万立方,涉嫌非法采矿罪。当日区公安分局立案侦查。
经侦查,程某某(男,62岁,莱芜区人)于2008年承包口镇某村土地50余亩。2020年4月至12月份,程某某以修建水库为名,伙同田某某(男,42岁,莱芜区人)、卢某某(男,35岁,莱芜区人)等人非法盗采其上述承包地里的山砂,并由卢某某通过大货车司机微信群发布卖砂信息,大部分山砂通过章丘、雪野、羊里、口镇等地的大货车司机卖至章丘等地,部分山砂拉至田某某在寨里镇某某洗砂场和其他砂场,涉案金额高达1000余万元,涉案人员100余人。
由于该案案值巨大、涉及人员众多,被山东省公安厅列为省厅挂牌督办案件。目前,已对4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移诉检察机关1人。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张家洼许家沟村北偷成悬崖了现在区政府投资两千多万整平了。老百姓去哪说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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