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明同学 发表于 2021-11-28 08:55

四个月工资未发,莱芜中通快运员工投诉!

莱芜中通快运从8-11月的工资没发,没签订劳动合同也没保险。

莱芜区劳动监察大队答复:根据《快递暂行条例》第18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与其分支机构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开办快递末端网点,快递的末端网点无需办理营业执照,末端网点为自然人承包运营,不具备劳动用工主体资格,快递员与末端网点均不具备法律关系的法律特征,已经超出了劳动保障的职权范围,无法通过行政手段予以干涉,建议该听众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阳光下的日子啊 发表于 2021-11-28 18:37

这回复就是甩手掌柜。吊事不治

关注莱芜大事 发表于 2021-11-28 08:56

这答复让人醉了

只有神知道 发表于 2021-11-28 09:04

没特么一点正事啊 怪不得这么多报复

穆斯林小哥 发表于 2021-11-28 23:38

中通快递第二次了吧

鲁s0634 发表于 2021-11-28 21:15

好一个为人民服务   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   

什么名啊 发表于 2021-11-28 10:15

中通是年年不发工资,没人管吗,看领导答复的意思是不管对吧?

YesIDo 发表于 2021-11-28 20:01

我们九月的还没发

莱芜小四 发表于 2021-11-28 19:21

无需办理营业执照,那金诺国际货运代理服务有限公司是怎么回事?

jueqren 发表于 2021-11-28 09:10

中通去年也出现过这种情况

莱芜劳动监察 发表于 2021-11-28 18:24

楼主您好!
你所发表的内容,我们已经关注。由于快递、外卖等平台经济的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大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难以与企业直接确认劳动关系,难以简单纳入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调整,因此劳动保障监察部门目前无法直接立案查处。
您所反映的问题也已经引起了国务院的关注,已于8月审议通过了《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游钧副部长在随后的吹风会中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平台经济的快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已成为劳动者就业增收的重要渠道。网约配送员、网约车驾驶员、网约货车司机、互联网营销师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数量大幅增加。由于平台的用工形式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就业方式相对灵活,大量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难以与企业直接确认劳动关系,难以简单纳入我国现行劳动法律调整,其权益保障面临新情况新问题。""《意见》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协同推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出台具体实施办法,做好政策宣传,拓宽工会维权和服务范围,加强矛盾纠纷调处,加大监管力度,努力营造良好环境,切实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目前山东省正在开展新业态调研活动,准备出台具体实施办法。
特别提醒:并非所有的用工形式都属于劳动关系,不属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管理。以下情况并不属于劳动关系:1、全日制学生不能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2、离休、退休、退职人员;3、家庭或者个人与家政服务人员;4、个体工匠与帮工、学徒之间的纠纷;5、农村承包经营户与受雇人之间的纠纷。

silence- 发表于 2021-11-28 23:00

往上反应呗。

莱芜的! 发表于 2021-11-29 06:35

去年看到了一个可怜的许虎

jueqren 发表于 2021-11-29 17:27

老总牛逼吹的震天响,年年工资都够呛?

真汉子1 发表于 2021-11-29 19:48

这个莱芜区劳动监察大队这么回复是怎么个意思? 快递欠三个月工资了,还让这些员工活吗? 现在房贷车贷都差一天也不行,为啥人家干了三个月都不给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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