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假期忙调解,高速路口化纠纷
“五一”小长假第一天,早上八点钟,当大家都沉浸在放假的轻松中时,莱芜区人民法院城西法庭法官助理王婷婷接到一通电话,电话那头传来原告焦急的声音:“我们到莱芜北高速路口了,不能下高速,请你们过来一趟吧!”王婷婷听闻立即联系被告,自己开车往莱芜北高速路口赶去……
这是一起原告谷某诉被告高某、第三人崔某赠予合同纠纷的案件。原告谷某与第三人崔某系夫妻,均是聊城人,被告高某现在莱芜居住。原告谷某与第三人崔某办理离婚过程中,崔某支付被告高某彩礼5万元,并签订书面协议,后原告谷某对第三人崔某擅自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有异议,提起诉讼。案件刚立案,原告谷某就申请保全被告高某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后,王婷婷第一时间联系被告高某,后高某到法庭领取材料并希望法庭从中调解。这个案件,原、被告之间、原告与第三人之间、被告与第三人之间均有矛盾,调解难度极大,再加之疫情原因,原告无法到庭,调解工作更是难上加难。王婷婷不停地通过电话联系原、被告及第三人做调解工作。放假前一天,双方基本达成意向,但对于款项的交接问题,原、被告均不放心,要求第三人将书面协议返还给被告后,被告当面返还彩礼。王婷婷在电话中,告知原告谷某“你们双方可以到法院交接协议及案件款,因莱芜疫情管控,书面协议只能通过邮寄方式到法庭”。但是原告及第三人因着急拿钱且担心原件丢失拒绝邮寄方式,款项的交接成了棘手问题。为了更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王婷婷随即告知其可以牺牲假期帮他们处理。
早上接到原告谷某的电话后,王婷婷紧急联系了尚在莱芜北高速路口抗疫执勤的同事——田勇,让他帮忙接待一下当事人。双方当事人见面后,又发生争执,原告不同意之前达成的调解数额,原告与第三人就款项交接给谁也有争议。面对这种情况,田勇主动出面协助王婷婷做当事人的工作。
在淋漓的小雨中,王婷婷和田勇耐心细致地劝说原、被告和第三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双方最终确定调解数额,交接完毕后,原告谷某主动撤诉。
王婷婷是一名入党积极分子,但她始终按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勇于担当,用自己的一颗红心向党交出合格的答卷,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入党申请书”中的铮铮誓言。
我要是法官助理我也会这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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