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贼盗窃电动车,两天就被抓住!拒不承认被行拘9天!
10月10日9时25分许,陈某将其一辆绿箭牌电动自行车停放在某商场停车场西南门口的停车处,未锁车、未拔车钥匙便离开。当日21时许,陈某准备骑车时发现电动自行车被盗,被盗电动自行车现价值人民币1800余元。在分局实战指挥中心的大力协助下,经过仔细分析研判,最终锁定嫌疑人张某连。10月12日,民警快速出击,成功将嫌疑人张某连抓获,并追回被盗电动车。到案后,经审讯,张某连对违法事实供认不讳。10月13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张某连行政拘留九日的行政处罚。同时,民警将被盗电动车返还给报警人陈某。陈某对民警工作表示感谢。
小案子连接大民生。花园派出所聚焦关系群众利益的民生小案,切实维护辖区治安稳定,保障群众财产安全,不断提升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以实际行动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拒不承认?供认不讳! 还是个女贼 车放了十二个小时?你去忙啥呢? 钓鱼 沁园春◎雪 发表于 2022-10-16 15:12
还是个女贼
大哥,这女的是失主吧{:9_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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