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区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参保缴费政策问答!
1.灵活就业职工医保的参保条件是什么?答: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年满16周岁且男未满60周岁、女未满55周岁)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都可以随时参保,与是否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没有直接关联。
2.灵活就业职工医保缴费标准有几种?
答:两种,缴费比例分别为5%和9%,缴费基数统一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60%。月缴费额为缴费基数×缴费比例。目前每月缴纳212.1元是比例为5%的标准。
灵活就业职工医保的月缴费金额不是固定不变的,将随着上年度全省全口径社会平均工资的变化而变化。
3.两种缴费比例有什么区别?
答:按9%比例参保缴费的,建立个人账户,缴费基数的2%划入医保个人账户金。按5%比例参保缴费的,不建立个人账户,不划拨医保个人账户金。除缴费金额不同、有无医保个人账户金外,其他医保待遇完全一样。
以目前4242的缴费基数为例,9%缴费比例的月缴费金额为381.78元,每月划拨个人账户金84.84元,5%缴费比例的月缴费金额为212.10元,不划拨个人账户金。
无论哪种缴费比例缴费的,只要退休后补足最低缴费年限,都会划拨个人账户金,其他医保待遇完全一样。一般建议按照不建立个人账户5%的比例参保缴费。
4.灵活就业职工医保的报销待遇与企业职工医保有区别吗?
答: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与企业职工享受相同的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住院医保待遇,女性灵活就业人员还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住院分娩发生的符合统筹基金支付规定的生育医疗费用,基金支付比例为50%。
5.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怎么办理参保登记?
答:线上:登录“济南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依次点击“我要办事”--“更多”--“灵活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就可以办理。注意“参保经办机构”选择“莱芜区医保局”,如果以前参加过职工医保,增员原因要选择“人员续保”。
线下: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区医保服务大厅或户籍所在街镇医保工作站(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登记。外地户籍的本人携带居住证、有效身份证件到区医保服务大厅或居住地所在街镇医保工作站(便民服务中心)办理登记。
我市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参加灵活就业职工医保时无需提前中断居民医保。
参保登记后,通过微信或支付宝搜索“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按月申报缴费。
6.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待遇享受是如何规定的?
答:根据鲁医保发〔2021〕54号文件规定,自2022年4月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首次参加职工医保的自参保缴费的次月起享受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待遇,首次参保的一律不得补缴。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不足3个月(含3个月)的,自补齐欠费和滞纳金的次月起恢复医保待遇;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超过3个月的,重新缴费时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自重新连续缴费的第4个月起享受医保待遇。
7.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欠缴后是否需要补缴?
答:2020年1月市级统筹以来,灵活就业人员中断缴费的,根据参保人需要,可以补缴自2020年1月市级统筹以来本人参保登记后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含滞纳金),2019年12月之前的中断不能补缴。补缴中断缴费期间费用的,只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欠费期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纳入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无论是否补缴,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都需要重新连续缴费3个月后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
例1:2024年7月,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至2022年8月,2022年9月至2024年6月中断,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可以自主选择是否补缴中断的医保费,补缴后只计算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报销欠费期间的医疗费。需要重新连续缴费3个月后才可以享受医保待遇。参保人需自2024年7月开始连续缴费3个月后,2024年10月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例2:2024年7月,如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至2024年4月,中断缴费不足3个月,7月份完成补缴并正常缴费后,8月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8.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错过当月缴费期后如何补缴?
答:线上:登录“济南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依次点击“我要办事”--“更多”--“灵活就业”--“灵活就业人员补缴”生成补缴申报单据。补缴申报单据生成后,登录“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小程序,点击“灵活就业”--“特殊缴费”完成缴费。关注“莱芜医保”微信公众号搜索“灵活就业”可查看详细的补缴流程。
线下: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区医保服务大厅或各街镇医保工作站(便民服务中心)办理补缴申报。
灵活就业职工医保一定要按月及时缴费,中断缴费虽然可以补缴但会影响连续享受医保待遇。
9.灵活就业人员退休后职工医保如何办理?
答:参保人办理退休后需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后才可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缴费年限包括在职医保实际累计缴费年限和2005年(不含)以前的职工养老保险实际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年限),达不到最低缴费年限的,本人持退休证、身份证到区医保服务大厅一次性补齐所差月数,补齐年限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医保待遇。不补齐的,不能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无力一次性补齐的,可申请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在职按月继续缴费,继续缴费期间享受在职职工的医保待遇。
10.未参加职工养老保险或既往参加过职工养老保险但不符合领取退休金的灵活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后,职工医保如何缴纳?
答: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前(以居民身份证年龄为准),已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的灵活就业人员,如果达到退休年龄(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后,职工医保的累计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达到职工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的,经本人申请医保经办机构审核,次月起可享受退休职工医保待遇,最低缴费年限为男满30年,女满25年。无力一次性补齐的,可申请参照灵活就业人员在职按月继续缴费,继续缴费期间享受在职职工的医保待遇。
11.灵活就业人员缴齐职工医保后,每个月个人账户金是多少?
答:缴齐职工医保年限的退休人员每月划拨医保个人账户金,划拨方式是按年龄定额划拨,与个人退休金没有关系,全省统一标准,70岁以下每人每月100元,70岁(含)每人每月125元。
每月按时划拨,划拨资金只能在定点医药机构使用。
12.由居民医保改缴灵活就业职工医保,社保卡是否需要更换?
答:办理灵活就业医保后,原来的社保卡可以正常使用,不需要另外换卡。除社保卡外,也可以使用“医保码”就医购药,关注“济南医保”微信公众号,通过“网上办事”菜单,选择“医保电子凭证”,领取医保码。
13.如何查询医保个人账户收入支出及余额?
答:线上:登录“济南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依次点击“我要查询”--“更多”--“信息查询”--“医保查询”--“个人账户收支明细查询”,查询即可。
线下: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区医保服务大厅或各街镇医保工作站(便民服务中心)查询。
14.灵活就业人员职工医保怎么办理中断?
答:线上:登录“济南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依次点击“我要办事”--“更多”--“灵活就业”--“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中断登记”,就可办理完成。
线下: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区医保服务大厅办理中断登记。
参保人如转到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办理中断。
1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后如何查询缴费记录?
答:线上:登录“济南医保”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依次点击“我要查询”--“更多”--“信息查询”--“职工医疗缴费查询”,查询即可。
线下:本人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就近到区医保服务大厅或各街镇医保工作站(便民服务中心)查询。
在税务系统申报缴费后,缴费数据需3-5个工作日回传到医保系统,医保系统接收缴费数据后方可查询缴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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