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菲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吸水性树脂及阻水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二...
山东菲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高吸水性树脂及阻水剂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有关规定,征求意见稿完成后需要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信息进行公示,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网络链接及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1、征求意见稿的全文网络链接见附件。2、查阅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1)建设单位单位名称:山东菲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通讯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口镇街道化工助剂产业园内,莱城大道以西,慧通西路以南,固德西路以北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3705418679(2)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单位名称:山东国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崇华路三庆财富中心C座1020室联系人:赵工 联系电话:0531-58181836 邮箱:sdghhb123@163.com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重点为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也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之外周边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见附件。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公众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提交至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公众提交意见表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提交意见或建议。山东菲斯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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