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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 文明骑行 安全守法倡议书 [打印本页]

作者: 莱芜交警    时间: 2021-11-21 14:05
标题: 守法规知礼让 安全文明出行 文明骑行 安全守法倡议书
广大骑行朋友们:
     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凭借着快捷、便利的出行优势已成为交通参与者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之一,但其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也是显而易见的,少部分驾驶人由于交通安全意识淡薄,未正确佩戴安全头盔、随意穿行机动车道、超速逆行、闯红灯、超员乘坐等行为多发频发,无形之中形成较大交通安全隐患。还有有一部分人非法改装,炸街飙车炫酷扰民,把马路当赛道,给居民生活以及交通环境也带来极大影响。
     据统计,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发生交通事故占比全部事故一半以上,死亡事故中约80%以上为颅脑损伤致死,正确佩戴安全头盔能够将交通事故死亡风险降低70 %,对保护生命安全具有决定性作用。
     由于种种原因,许多摩托车无牌无证、无保险,驾驶报废车,一旦发生事故生命财产安全受到损失后,无法获得赔偿和保障,导致家庭生活极度困难。结合当前辖区交通事故防控工作及创建全国文明典范城市要求,为持续增强全民安全文明出行意识,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1、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驾驶摩托车应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并随车携带驾驶证、行驶证、保险,不得无证驾驶和报废车上路。驾乘人员要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2.安全盔=生命盔。骑乘摩托车、电动车要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不仅是对自己的生命安全的负责,更是对家人、家庭、社会负责,要做到“戴头盔、靠右行、不闯灯、不超速,不逆行”,安全文明出行。
3.教师家长引领。发挥模范引领作用,自觉遵规守法有序接送学生上下学,摩托车后座不乘坐不满十二周岁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需年满16周岁,18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不得载人。带头弘扬文明交通新风尚,同时积极引导、劝导身边亲人、朋友遵法守规。
4.重点行业做示范。外卖、快递、共享单车等行业企业要强化内部安全教育培训和管理,牢固树立安全责任主体意识,带头为所属员工、车辆配齐配全头盔等安全设施,确保安全教育全覆盖,安全措施全落实。
5、文明骑手从我做起。倡导绿色出行,遵守社会公德。骑手们在街道上不随意穿行、不非法改装、不无牌无证、不飙车扰民,交警部门将常态化零容忍打击处理。
     “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是今年12月2日全国第十个交通安全日主题。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每一次出行做起,养成良好的道路通行习惯,远离交通事故的伤害,珍爱生命,珍惜家庭,共同营建和谐有序、平安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衷心祝愿您一路平安、一生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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