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驾的危害及代价,
已经讲过很多次了,
相信很多人都非常清楚。
但就是有人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在因酒驾被处罚过一次之后,
不但不吸取教训,反而继续往枪口上撞!
2021年12月20日下午,
莱芜交警大队民警在辖区内
东姚线路段开展严重交通违法整治,
在排查时发现一辆可疑二轮摩托车。
民警随即将其拦下。
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
二轮摩托车驾驶人谢某的呼气值
为23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
在对谢某信息进行核实时,
民警发现在2020年10月22日,
谢某就曾因酒驾被莱芜交警大队处罚过。
这次是谢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属于二次酒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1款规定,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最终,谢某因二次酒驾及其他违法行为被处以罚款15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政拘留9日的处罚。
心存侥幸的人不止他自己,
还有下面这39位,
必须要曝光出来让大家看看。
自己心存侥幸犯下的过错,
就必须要付出严重的代价。
所以在这里济南交警也要提醒大家:
拿起酒杯,放下钥匙。
侥幸心理不要存在,
以身试法后悔莫及。
来源:济南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