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论坛-莱芜都市网旗下论坛

标题: 私自破坏供排水设施,钢城一工地被罚! [打印本页]

作者: 西山飘大雨    时间: 2022-3-24 10:06
标题: 私自破坏供排水设施,钢城一工地被罚!
3月17日,钢城区城乡水务局水政监察大队在巡查中发现,山东君合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未经区城乡水务局许可和钢城区昌源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同意,在颜庄街道北下冶村附近,擅自将泵站门破坏,私自从泵站中取电用于施工。

山东君合市政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执法人员进行了现场勘验、调查笔录,于3月17日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并罚款10000元。广大群众要引以为戒,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水利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在此呼吁广大群众要树立起“爱护水利设施我有份、保护水利设施我有责”的思想,如果发现以下非法行为,欢迎大家采取拨打电话、来信、来访等方式举报:
一、非火警擅自启用市政消防栓取水的;擅自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附属设施上私接管道盗水的;绕越用水计量装置表外盗水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上直接装泵抽水的;私自拆除和伪造法定计量检验机构加封的用水计量装置封铅盗水的;私自改装、损坏、倒装供水计量装置使其少计量或不计量进行盗水的;擅自改变用水性质、偷逃或少交自来水水费的;擅自将自建供水管网系统或二次供水设备(包括锅炉用水)与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通的;擅自在总表后发展用户转供城市公共供水的;擅自移动、损坏、拆除、偷盗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在城市公共供水管道及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内修筑建筑物、构筑物和堆放物品;非法盗卖、收购阀(表)井池、井盖等供水设施的;用其他方式破坏城市公共供水设施和违反城市供用水管理,危及供水设施安全的。
二、堵塞、破坏、填埋、盗窃城市排水设施;向城市排水设施排放腐蚀性物质、剧毒物质、易燃易爆物质、废气或者废弃物;将水泥沙浆、混凝土和其他拌合物排入雨水、污水管内;搭建各类妨碍排水设施正常使用和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在沟渠及其保护区范围内采掘沙石土、开荒种地或者堆放物料;擅自接驳、占压排水设施;擅自将雨水、污水管混接排水;其他侵占、损害城市排水设施的行为。
地下管网的管道保养维护,是一项系统性工程,不仅需要一个个“地下管道医生”的默默奉献,也需要广大群众的共同参与。在此,再次呼吁广大朋友和各商户提高公共意识,共同爱护市政设施,不乱接自来水,不乱倒垃圾、不乱排油渣油污进入下水道,共同爱护和维护好城市供排水管道,让城市的每一条“毛细血管”通畅无阻。同时请共同参与监督,及时举报蓄意破坏公共供排水设施的不文明行为,对蓄意破坏公共供排水设施的不文明行为大声说“不”,共建美丽钢城。
24小时举报电话:0531-75711666;0531-75711107
来信来访:济南市钢城区汶源街道042乡道昌源水务集团院内
来源:济南市钢城区昌源水务集团





欢迎光临 莱芜论坛-莱芜都市网旗下论坛 (http://bbs.0634.com/) Powered by Discuz! X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