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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已经开始执行!莱芜天然气价格上调! [打印本页]

作者: 游儿    时间: 2023-10-21 08:18
标题: 已经开始执行!莱芜天然气价格上调!
    10月11日,莱芜区政府第二十五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了关于启动天然气价格上下游联动机制,调整莱芜区居民用管道天然气价格的方案,会上邀请三位市民进行了列席旁听。《关于调整居民用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的通知》(莱芜发改办字〔2023〕105号)于2023年10月12日印发。
    莱芜区发展和改革局根据燃气企业采购成本变动情况,结合周边区县价格水平,确定普通居民用气价格(第一阶梯)上调0.30元/立方米,最终销售价格为3.05元/立方米,第二阶梯,第三阶梯按照1:1.2:1.5的比例相应上调,具体内容为:
    (一)普通居民用户阶梯气价:年用气量288立方米(含)以内的第一阶梯气价为3.05元/立方米,年用气量288-360立方米(含)的第二阶梯气价为3.66元/立方米,年用气量360立方米以上的第三阶梯气价为4.58元/立方米。
    (二)采用天然气独立取暖的居民用户阶梯气价:年用气量1488立方米(含)以内的第一阶梯气价为3.05元/立方米,年用气量1488立方米以上的第二阶梯气价为3.66元/立方米。
    (三)学校、托幼园所、社区医疗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城乡社区居委会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基本生活用气(不包括集中供热用气)不执行阶梯价格,按照每立方米3.05元/立方米执行。
    调整后的居民用气价格自2023年10月20日起执行。调价政策实施后,莱芜区发展和改革局将根据职能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做好收费公示和政策宣传解释工作,进一步优化服务项目,提高服务质量,保障天然气的有序供应和市场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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