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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 主题宣传不停歇 活动丰富亮点多 [打印本页]

作者: 莱普法    时间: 2024-1-20 16:43
标题: “美好生活 ·民法典相伴” 主题宣传不停歇 活动丰富亮点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大民法典宣传力度,区委依法治区办在全区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全区各单位结合自身职能,多角度多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来看看他们的风采吧~~
莱芜区检察院“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
主题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加强民法典普法工作,根据上级通知要求,我院积极组织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活动实效
    接到上级通知后,我院立即按照通知要求,立足检察职能,制定工作方案,要求各部门充分认清民法典普法在推进社会治理中的重大意义,把主题宣传普法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组织所属干警学法用法,形成广泛参与的民法典普法格局。将民法典普法作为“八五”普法重点内容,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突出领导干部、青少年两个重点人群,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把“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让民法典走到人民群众身边,融入人民群众生活,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二、多形式,广泛开展民法典宣传
    聚焦未成年,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普法。结合正在开展的未成年人法制宣传月活动,深入雪野中心中学、张家洼社区等进行青少年普法教育。先后邀请济南市莱芜汶水学校、济南市鲁矿中学、济南市吴伯萧学校等学校学生到口镇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教育研学活动,围绕青少年权益维护,通过法律知识问答、模拟庭审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青少年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6月1日,组织开展了“检爱同行,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团区委、区妇联、区关工委、区教体局、区公安分局等单位及部分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特约检察员、人民监督员参加《莱芜区教职员工入职查询工作暂行办法》、《莱芜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实施细则》文件会签仪式及座谈会,邀请莱芜一中60余名学生到口镇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开展普法活动。
    以案释法,开展检察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将民法典确立的“绿色原则”“守法与公序良俗”等原则贯穿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中,聚焦民生关切,围绕“环境污染”“食品食品安全”“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发挥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优势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5月14日,联合区残疾人联合会、区司法局召开公益诉讼座谈会,会签《莱芜区无障碍环境建设检察公益诉讼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并围绕如何有效提升政府部门依法行政能力、改善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出行条件、在相关领域如何加强公益诉讼工作进行了深入交流。5月20日,举行行政公益诉讼公开听证会,就办理的一起督促整治超标排放污水行政公益诉讼案进行公开听证。
    深入群众,广泛开展民法宣传。从群众需求出发,积极深入群众中讲解民法知识,提高民法典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营造浓厚的学习民法典氛围。5月19日,参加区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集中宣传活动,为市民发放法律知识宣传单,向大家普及保护知识产权及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相关知识,并结合典型案例,现场对市民关注的问题进行了讲解,得到市民的广泛认可和好评。5月26日,结合社区“双报到”活动,到万福园社区开展普法宣传,向居民普及民法知识。同时,在微信、微博等平台推送身边的民法知识,方便群众们更好地学法懂法用法。
三、下一步打算
  1、继续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
    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检察队伍教育整顿,把“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内容,让民法典走到人民群众身边,融入人民群众生活,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
  2、继续加强以案释法工作。
    把民法典宣传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妥善办理刑民交叉案件,坚决防止以刑事案件名义插手民事纠纷、经济纠纷,围绕刑事案件中依法保障人权开展释法说理,办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依法惩治侵害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的犯罪行为。
  3、继续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围绕办理的“环境污染”“食品食品安全”“无障碍环境建设”等检察公益诉讼案件,利用公开听证、检察宣告等形式,发挥民法典的引导、规范与教育功能,以生动的案例传播民法典知识,讲述民法典故事,阐述民法典精神。
莱芜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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