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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以案释法】一网民虚构事实散布谣言被行政处罚 [打印本页]

作者: 和谐莱芜    时间: 2024-11-6 16:00
标题: 【以案释法】一网民虚构事实散布谣言被行政处罚
近期,济南公安在工作中发现,网民胡某某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某机场奠基仪式视频,虚构事实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济南公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对胡某某处以行政罚款三百元。
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警方提示: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自觉做守法公民,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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