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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曝光!违规燃放烟 花 爆 竹,3人被行政处罚! [打印本页]

作者: 大河勇流    时间: 2025-1-20 08:05
标题: 曝光!违规燃放烟 花 爆 竹,3人被行政处罚!
    近日,莱芜区3人因违规燃放烟 花 爆 竹被行政处罚。
    2024年12月31日晚20时许,在红石公园月波湖边(禁放区),有两人燃放烟 花,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 花 爆 竹的规定》:在禁止燃放
烟 花 爆 竹区域燃放烟 花 爆 竹的,由公安部门责令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连日来,莱芜区接连发布《莱芜区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
烟 花 爆 竹的通告》《致全区广大居民朋友的一封信》《致学生禁止燃放烟 花 爆 竹的一封信》等,再三提示:遵守烟 花 爆 竹禁限放规定,争做文明市民!
    可仍有人置若罔闻、我行我素。
    经调查,两人因跨年夜想“凑凑热闹”,心存侥幸,于饭后来到公园附近燃 放烟 花。
    民警结合实际情况,依法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剩余未燃放的
烟 花 爆 竹予以收缴。
    2025年1月9日9时许,莱芜高新区一便利店开业,其员工杜某某违规燃放
烟 花 爆 竹,该地点为莱芜区人民政府禁止燃放烟 花 爆 竹区域。根据《济南市禁止燃放烟 花 爆 竹的规定》第十三条之规定,给予其罚款三百元处罚。
温馨提醒:
    在禁 燃禁 放区域,市民切莫存侥幸心理违规燃放
烟 花 爆 竹
    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巡查力度,对于违反规定的,将依照法律规定严肃处理。
    市民若发现有人非法燃 放
烟 花 爆 竹,可拨打公安110进行举报,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打击。
作者: 童话古城    时间: 2025-1-20 14:07
晚上能听到零星响声。
作者: 俺萊蕪友    时间: 2025-1-21 21:24
锣鼓喧天,鞭炮齐鸣,才叫过大年……
作者: 土工23456    时间: 2025-1-22 08:24
朝巴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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