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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关于对济南市乐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登记的通告 [打印本页]

作者: 猪事大吉    时间: 2025-3-16 08:27
标题: 关于对济南市乐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进行登记的通告
    我局已经对济南市乐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农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立案侦查。经查,济南市乐农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投资建设酒店名义,签订借款协议,承诺高息回报,面向社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全面搜集犯罪证据,打击非法集资犯罪,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作如下公告:
    一、凡是在乐农公司莱芜区参与投资的集资参与人,请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内,携带身份证件、银行卡、投资协议、收据原件复印件,银行流水、公司宣传资料等到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高庄派出所登记报案。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乐农公司业务推广人员违法所得的提成、佣金、奖金以及获利出局的集资参与人获得的收益应依法追缴,凡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应主动到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高庄派出所将违法所得全部退缴。及时退缴的,可以依法从轻处罚;对于抗拒调查、拒不退缴的公安机关将严厉惩戒,依法追缴,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请集资参与人客观真实地提供证据材料,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取证工作。对于编造和传播虚假信息或者聚众滋事、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联系人:李警官
    联系地址: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高庄派出所
    联系方式:0531-75668550
:报案所需要材料
报案所需要材料
    1、个人身份证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2、投资转款、返利用的银行卡,返还集资款用的银行卡及正反两面复印件;
    3、投资协议、收据的原件、复印件;
    4、交易明细(包括银行、微信、支付宝转账流水、POS机小票),并对投资、提成或者收益部分用铅笔进行标注;
    5、乐农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有关宣传资料;
    6、提供的所有材料需编号(例:1/10,2/10等);
    7、凡提供的复印件上,需写上“原件保存于何处,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共几页。”并逐页签名捺印指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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