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劳务时受伤,责任谁来担?近日,钢城法院高效审结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解决了困扰原告一年的“头疼病”。
2024年3月,原告在为被告修补屋顶过程中不慎摔下受伤住院,后原告向被告寻求医疗费等各项费用未果,遂将被告诉至法院,要求其赔偿医疗费等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多次组织调解,经反复释法析理,双方了解到在提供劳动服务过程中,被告作为接受劳务一方,应该为原告提供安全的工作环境和劳务工具,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原告作为提供劳务一方未能增强自我保护意识,谨慎从事劳务活动,也存在一定过失,双方应按比例承担责任。最终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被告承担70%责任。为表示和解诚意,被告当庭交付原告现金3万元,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妥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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