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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饲养“蓝和尚”违法!钢城公安破获一起非法买卖濒临野生动物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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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21 08:29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济南市公安局钢城区分局破获一起非法买卖濒临野生动物案件,调查中发现,2019年夏,高某通过网络途径购买了两只品名为“蓝和尚鹦鹉”的野生动物。民警随即展开行动,深夜赶赴泰安市进行调查,很快锁定嫌疑人高某,并在高某住所内查获濒危野生动物蓝和尚鹦鹉两只。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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