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论坛-莱芜都市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用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105|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拘役并罚款!钢城四人非法狩猎,后果很严重!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1-7-26 08:48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0年11月一天晚上,李建某等四人利用气枪等工具,射杀华南兔等九只野生动物。经鉴定,被猎杀的动物均属于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三有动物”。四人因此也被送上法庭。
钢城区法院依法受理此案,于6月22日公开开庭审理,6月30日依法作出判决。经查明,被告人李建某、李玉某、彭某某、孟某等人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使用禁用的工具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四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狩猎罪。 法院依法判处四被告拘役二个月至五个月不等刑期,并判令四被告人连带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2400余元。获刑后,四被告才恍然大悟,悔不当初,均表示认罪认罚。
法官提醒,保护野生动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于己、于国、于子孙后代都是百利而无一害的事,社会大众要树立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共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切勿心存侥幸心理,对于非法捕捉野生动物者,终将被法网捕获。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1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用户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争议投诉|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莱芜都市网 鲁ICP备09082194号-1 经营性ICP:鲁B2-20220951号

GMT+8, 2025-5-12 13:55 , Processed in 0.026087 second(s), 28 queries , Memcache On.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