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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当摒弃的9种危险行为,你中了几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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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 17:5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骑行电动自行车应当摒弃的9种危险行为

危险行为1:骑行超标电动两轮车

按规定,电动车必须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时速25公里,整车质量小于55公斤,电机功率不超400W,有的电动车设计远远超过标准,遇到紧急情况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危险行为2:随意变道行驶

电动自行车行动灵活,在行驶过程中,驾驶员随心所欲,不左右观察路面情况,不顾后面或周边行驶的车辆和行人。

危险行为3:电动自行车闯红灯

闯红灯引起的电动自行车事故不时发生,特别是在红绿灯转换之间,为抢先一步,有的电动车就闯了红灯。殊不知,这样的情况下,最易发生交通事故。

危险行为4:电动自行车逆行

有些电动自行车驾驶人为图方便,不愿绕行,给顺行车辆带来麻烦,也增加了安全隐患。

危险行为5:电动自行车走机动车道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电动自行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现实中很多人违规驶入机动车道,与机动车争道,严重影响交通秩序安全,隐患极大。

危险行为6:电动自行车违规载人

电动自行车载人后制动距离加长,车辆重心提升,转弯时易倾倒,容易发生交通事故。

危险行为7:电动自行车停车越线

电动自行车在路口等候红灯时,总有人不自觉地越过停车线,有的甚至将车停在路口中间等红灯,严重阻碍了正常行驶的机动车。

危险行为8:乱停乱放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非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未设停放地点的非机动车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现实中电动自行车乱停放现象很普遍。

危险行为9:边骑车边拨打、接听手机

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驾驶自行车、电动自行车时不得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接打电话很容易分散注意力,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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