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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话题] 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中心幼儿园 2022年秋季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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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6-27 16:24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中心幼儿园是山东省省级示范园。根据济南市教育局有关招生文件精神,按照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统一部署,现将幼儿园2022年招生工作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01 招生计划<<<<
  小班幼儿150名(包含九六七五三部队、九六七五六部队适龄幼儿)。
02 招生对象<<<<
  年满3周岁的适龄幼儿,出生日期在2018年9月1日(含)至2019年8月31日(含)之间。
03 招生方式<<<<
  在莱芜区教育和体育局招生平台统一网上报名,所有幼儿需经网上信息采集、材料审核、实地查验合格后方能取得入园资格。
04 招生原则<<<<
  坚持“相对就近,严限年龄,免试入园”的原则,按照幼儿园可提供的学位数进行招生工作。招生范围是汇源大街以南,沿河路以北,凤凰路以西,水岸华庭和南方商城以东。
05 招生时间<<<<
  1.招生简章公布时间:2022年6月22号—6月27号。
  2.网上信息采集时间(即网上报名时间):考虑家长时间、平台熟知程度不同等因素,本次网上报名将分两次进行。
第一次网上信息采集时间:2022年6月28日上午8:30-6月30日下午17:30,招收幼儿110名(包含九六七五三部队、九六七五六部队适龄幼儿)额满为止。
  第二次网上信息采集时间:2022年7月5日上午8:30-7月6日下午17:30,招收幼儿40名(凡鹏泉街道范围内均可报名),额满为止。
  3.现场审核材料时间:第一次报名家长请于2022年7月2日上午8:30-2022年7月4日下午17:00前登陆报名网址查看初审结果及现场审核材料时间。第二次报名家长请于2022年7月9日上午8:30-2022年7月10日下午17:00前登陆报名网址查看初审结果及现场审核材料时间。
06 招生条件<<<<
1.凡幼儿及父母在我园招生范围内居住,且房产在幼儿父母(一方或双方)的名下,包括大小故事还房、大产权房、小产权房、进城务工租房和沿街楼商铺;购买新房必须已交房居住;若祖孙三代同住且房产在祖父母名下的请开具母无房证明。以上情况需提前准备资料(详见附件1)
  2.根据政策规定,对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落实教育优待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协调办理入园手续。
07 要求及说明<<<<
  1.因未能及时关注招生信息等个人原因,没有报名成功,幼儿园概不负责。
  2.网上报名完成后,请及时关注网站查看初审信息,并准时按网站通知时间到现场审核材料。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审核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入园资格。
  3.因疫情原因,现场审核时只需一位家长携带材料全程佩戴好口罩错时入园审核,请主动测温、扫描场所码并出示健康码、行程码及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入园时请注意与其他家长保持安全距离。
  4.现场审核后,幼儿园还要进行入户走访以确认实际入住,敬请家长给予理解和配合。
  5.凡在审核过程中发现证件及材料有假,幼儿园将取消其入园资格。
  6.幼儿入园前及入园后,经调查核实,一经发现幼儿不符合入园条件及教育部门相关规定,幼儿园可拒绝幼儿入园。请家长仔细核对报名材料,诚信申请入园,否则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7.报名过程中,请务必按照系统要求正确上传对应资料,如因上传资料与要求不符或重复上传同一资料,将导致系统无法识别,造成报名无效。


报名咨询电话:0531--75877367  
谭老师 尚老师
(报名网址及流程后续详见济南市莱芜区鹏泉街道中心幼儿园公众号)
附件1:报名所需上传材料说明
一、有房产证者:
  1.父母的《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及购房交款单据(上传标有国土局盖章页、权利人姓名、房屋坐落位置等关键页)(如房产在祖父母名下必须外加上传房管局开具的监护人无房产证明)
  2.实际居住证明材料(交纳三个月以上的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等任何一项单据);
  3.户口本(上传索引页、幼儿户口页),无户口本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二、小产权房(包含大小故事还房户)
  1.父母的购房正式合同及购房发票(上传标有甲乙双方名称、付款款项及付款额、双方签章等关键页;如房产在祖父母名下必须外加上传房管局开具的监护人无房产证明);
  2.实际居住证明材料(交纳三个月以上的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等任何一项单据);
  3.村委居住证明(要写明详细居住地址,具体到门牌号)  
  4.户口本(上传索引页、幼儿户口页),无户口本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三、无固定住址(进城务工租房和沿街楼商铺):
  1.租房或购房合同以及相应的交款单据(合同正规,具有法律效力,有中介公司盖章或证明人签字);
  2.实际居住证明材料(交纳三个月以上的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等任何一项单据);
  3.父母一方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单据(沿街楼商铺);
  4.劳动用工合同(附工资证明)(进城务工租房)
  5.摊位租赁合同(附租金交纳单)、社保证明等任何一项;
  6.户口本(上传索引页、幼儿户口页),无户口本的需提供医学出生证明。

注:
1.以上所有证件材料均为监护人(幼儿父母)的证件材料,其余的均不符合要求。
2.上传的扫描件或照片格式为jpg\png\gif格式,图片不大于2M。
3.购房或租房合同以及相应的交款单据必须正规,具有法律效力(有中介公司盖章或村委证明人签字);个人交易行为一概不予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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