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超纯精矿粉精选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0万吨超纯精矿粉精选项目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钢城区艾山街道鲁银新材料公司老厂区雾化制粉车间内,项目位于艾山经济产业园起步区;具体地理位置为东经117.815644o,北纬36.087119o附近。 项目概要:拟建项目总投资2942万元,利用原有厂房,以铁矿粉为原材料,通过上料-研磨-磁选-球磨-浮选-脱水-烘干等工艺,精选超纯精矿粉,项目主要建设原料储备、上料系统、磨矿选矿、磁选浮选、精矿脱水系统、精矿烘干系统、精矿储备自用、尾矿脱水系统、水循环使用系统、车间给排水系统、回水系统、车间供配电系统、高低压变电站、尾矿输送系统及运输。新上设备约36台(套),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10万吨超纯精矿粉的生产能力。拟建项目劳动定员为146人。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孙经理 联系电话:18135659199 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联 系 人:吴工 联系电话:19553102827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以及主要内容 工作程序:评价单位在接到环评委托书后,通过对工程所在区域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工程分析,找出建设项目的排污环节,确定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并根据项目所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预测拟建项目施工期和建成后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从环境保护角度论证工程建设的可行性。提出项目应采取的防治污染、改善环境质量的措施和对策,为决策部门提供科学的依据。 主要工作内容:工程分析、环境现状调查与评价、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环保措施及其可行性论证、环境影响经济损益分析、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厂址选择合理性论证、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由生态环境部制定。2018年10月,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生态环境部公告2018年第48号),正式发布了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提交意见邮箱:QQ邮箱:296834541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建设单位或受委托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为公众提供相关资料的查询、查阅服务。 (2)公众对建设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通过电话或信件向建设单位(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或者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进行意见表述,也可将自己的意见形成书面文字送至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公告发布单位:山东鲁银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3年0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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