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论坛-莱芜都市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用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3711|回复: 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34家非法社会组织,被依法取缔!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3-8-19 08:2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自6月20日民政部、中央统战部、中央网信办等11部门开展2023年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专项行动以来,已核查涉嫌非法社会组织线索700余条,有效线索402条。其中,取缔34家,劝散144家,自行解散20家,引导登记17家,在查案件170起。
    这是民政部继2018年、2021年专项行动之后开展的第3次专项行动,为期6个月。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从这两个月专项行动开展情况来看,当前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一方面,非法社会组织表现形式更加多样。有的千方百计、想方设法“投靠”到合法登记的社会组织名下,变身为分支机构,为非法身份洗白;有的暗示与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有某种关系,伪装“官方背景”。另一方面,非法社会组织运作手法更加隐蔽。有的不再对外公布联系地址、联系人员、联系电话,仅通过一个邮箱开展活动,让人找不到组织实体。
    此外,搭建网站平台成为一些非法社会组织对外宣传和联络的主要途径,互动方式更加虚拟。活动领域不再主要集中在经济领域,以骗钱敛财为目的,一些社会领域等也开始出现非法社会组织。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加强网上线索搜集和大数据监控分析,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线索排查。对于排查发现的线索,进一步加大执法查处力度,综合运用取缔、劝散、信用监管等手段进行打击处置。同时推进多部门联合惩治,强化对非法社会组织责任人的处罚措施,提高其违法成本,坚决防止打击之后“改头换面”又出现。
    民政部社会组织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各地各部门将在深入研判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特点基础上,强化线索排查和网络舆情监测,依法开展打击取缔,严厉追究相关负责人法律责任,从严查处与非法社会组织勾连开展活动或为其活动提供便利的单位和组织,依规依纪追究为非法社会组织“站台”的领导干部责任,推进专项行动向纵深开展。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1 反对反对
头像被屏蔽
2#
发表于 2023-8-21 12:09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3#
发表于 2023-8-24 19:18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只看该作者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用户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争议投诉|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莱芜都市网 鲁ICP备09082194号-1 经营性ICP:鲁B2-20220951号

GMT+8, 2024-9-28 04:56 , Processed in 0.065948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