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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这家公司人去楼空,罚款翻倍达1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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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7 07: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济南市莱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发布《履行行政处罚决定催告书》,对莱芜天晟置业有限公司未按期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催告。

该公司因存在相关违法行为,已于2024年9月26日被莱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处以罚款8万元,并要求在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纳。但截至催告发出之日,该公司仍未履行处罚决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相关规定,依法应加处罚款8万元。现该公司需在收到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缴纳罚款本金及加处罚款共计16万元。逾期不履行的,该局将依法申请莱芜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此外,在依法送达催告书过程中,原委托代理人表示已从公司离职,并要求代收文书。由于该公司未提供新的委托代理手续,且其注册地址已无人办公,与营业执照登记信息不符,执法机关无法通过其他方式完成送达。

为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莱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该催告书进行公告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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