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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饭之失!钢城方某赔偿邻居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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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3 08: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钢城区法院审结一起因烧火做饭疏忽引发的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因一顿饭的用火不慎,让邻居精心养护的景观松化为焦木,多年热络的邻里情如今覆上了厚厚的冰霜。

    事发当日,方某在自家地里生火做饭,因用火不慎导致杂草起火,后蔓延至附近林地,造成钱某景观松损毁。消防救援大队到场勘查后,出具的火灾事故调查认定书明确:起火点位于方某地块,起火原因系用火不慎引发火灾。出事前,方某和钱某两家相处得很融洽,可景观松被烧后,两家就赔偿金额吵了好几回,一来二去,往日的和气没了,直至对簿公堂。

    钢城区法院审理认为,消防救援大队作出的火灾事故调查认定书,明确载明起火原因为“方某用火不慎引发火灾”,方某用火后未尽到安全注意义务,造成钱某受到损失,方某的行为与钱某受到的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故方某应当承担因火灾造成的财产损失。钢城区法院最终判决方某赔偿钱某经济损失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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