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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公布一批互联网领域虚假宣传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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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0-21 08:4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今年,山东省市场监管局部署开展了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以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为重点,严厉查处刷单炒信、好评返现等不正当竞争行为,为数字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现将部分互联网领域虚假宣传典型案例公布如下。
1、山东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根据群众举报,淄博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对山东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对干细胞产品虚假宣传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对其销售的干细胞产品进行医疗功效夸大虚假宣传,对曾获荣誉也无法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淄博市高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0万元。
2、山东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案
    菏泽鲁西新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中,发现山东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存在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的行为。
    经查,当事人开展网店代运营服务,通过组织虚假交易为电商平台店铺提高商品销量数据和网店排名,获取商品虚假的好评,以吸引顾客获取竞争优势。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菏泽鲁西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0万元。
3、日照王某某通过好评返现虚假宣传案
    根据群众举报,日照市市场监管局对王某某涉嫌通过好评返现虚假宣传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将“奖励5/3元 全五星晒图+优质评价+收藏关注店铺=平台小额打款(发评价截图给客服领取)”等字样的好评返现卡,发放给购买其商品的消费者,通过返现利诱消费者给予指定好评。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
    日照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万元。
4、山东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组织虚假交易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宣传案
    根据群众举报,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对山东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帮助其他经营者刷单炒信进行虚假宣传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为淘 宝 店铺提供有偿刷单服务,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5、济南某影视有限公司通过刷单炒信进行虚假宣传案
    根据群众举报,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管局对山东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涉嫌帮助其他经营者刷单炒信进行虚假宣传行为开展调查。
    经查,当事人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为淘 宝 店铺提供有偿刷单服务,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淄博市张店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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