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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速整改!10米土石方扬尘污染严重,钢城迅速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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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5-31 15:0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有市民反映,钢城区特钢北赵小区43号楼前龙王沟处,被倾倒很多土石方,高度约十多米,没有任何遮盖物,扬尘污染严重,干扰居民生活。

5月14日,钢城区政府组织区城管局、里辛街道办事处对信访件反映的问题进行了调查核实。



记者了解到,5月1日,张家岭村召开两委会、群众代表会,经研究,同意与北赵村村民吴某成签订土地租赁合同,租赁面积7.6亩,用于吴某成生产经营。



“吴某成租赁的该处土地为荒草地,为集体建设用地。吴某成将周边施工工地产生的弃土、弃料运到此地,用于院落垫方,院落填平后拟用于建设停车场,高约10米左右。该场地填方施工过程未采取围挡、覆盖、喷淋等抑尘措施,产生扬尘污染。”



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五条的规定,钢城区对当事人未按照规定采取扬尘防治措施的行为,处 50000 元罚款。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条,对吴某成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的行为,处 3000 元罚款,并责令业主 10 日内完成场地周边护坡处理,消除安全隐患后,覆盖裸露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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