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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诈骗案资金返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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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6 08:33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1年09月1日,
济南市公安莱芜区分局发布诈骗案资金返还公告
现将具体公告公布如下: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侦办的20210323被诈骗案,经莱芜区分局查实:
2021年3月23日,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和庄派出所辖区居民丁某报警称,在微信里被人以冒充济南市莱芜区和庄镇领导帮忙给亲戚签合同需要转账的名义,诈骗大量资金。报警后,办案民警迅速进行查询冻结工作,成功冻结嫌疑帐户资金。
现被害人丁某提出冻结资金返还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按照资金返还比例计算方法,现将冻结账户及按比例返还金额如下:
户名:章梅芬,农业银行,帐号6228480329568846375,返还30000元。
户名:高翠萍,广州农村商业银行,帐号622439320019069537,返还50000元。

涉及到本案涉案账号的其他被害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此冻结资金返还有异议的,请自公示后30日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到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反诈骗中心办理相关事宜。公告期满后我局将依法返还该资金。
特此告示。
联系人:董警官    联系电话:0531-75667340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汶源东大街58号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
二〇二一年九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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