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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北京铁骑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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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7 10:1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北京铁骑科技有限公司在莱芜区、钢城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嫌犯罪,我局已立案侦查。为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快速全面准确搜集犯罪证据,依法惩治非法集资犯罪活动,维护国家金融秩序,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凡在北京铁骑科技有限公司参与集资的群众,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到公安机关指定地点进行登记。
    登记时填报《集资参与人登记表》,并需要准备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银行卡复印件、银行交易明细、借款合同、借款凭证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据材料,在本公告规定期限内,未按要求登记、提交材料的,视为主动放弃相关权益,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需自行承担。
    请集资参与人依法合理表达诉求,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相信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工作,对于故意编造虚假信息、滋事扰序的人员,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特此公告
    附:1、公安机关指定地点
    2、报案所需要材料
    3、注意事项
一、公安机关指定报案地点
    莱芜区分局经侦大队非法集资防控处置中心
    办公电话:0531-75667344
二、报案所需要材料
    1、《集资参与人登记表》
    2、个人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
    3、集资转款用的银行卡正反两面复印件;
    4、借款凭证复印件;
    5、借款合同复印件;
    6、个人银行转账交易明细(包括微信、支付宝转账截图,POS机小票)。并对投资、提成或收益部分用铅笔进行标注。
    7、提供所有材料需编号(例:1/10、2/10等)
三、注意事项
    1、所有提供的复印件上,必须写上“原件保存于哪里,经核对,与原件一致。共几页”并逐页签名捺印指纹。签名时,一律用碳素或黑色中性笔。
    2、集资参与人应依法、理性表达诉求,积极配合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工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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