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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公告!莱芜至临沂高速路段改扩建!21个村征地! [打印本页]

作者: 秋水1230    时间: 2022-8-27 08:34
标题: 公告!莱芜至临沂高速路段改扩建!21个村征地!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钢城征公告〔2022〕3号)
2022年6月17日,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改扩建(济南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以《关于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济南至泰安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468号)批准征收土地44.5631公顷(批复文件详见附件)。
二、征收土地的范围地块范围:该项目用地位于钢城区颜庄街道办事处、艾山街道办事处、钢城高新技术开发区。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颜庄街道下北港村、上北港村、王家港村、南港村、窑货厂村、澜头村、南官庄村、北官庄村、野虎沟村、埠东村、唐家宅村、吕家林村;艾山街道曹庄村、沈家崖村、清泥沟村、寨子村、南于家庄村、雁埠子村、方家庄村、南仓峪村;钢城高新技术开发区卞家泉社区。
三、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用途地块位于钢城区艾山街道、颜庄街道、钢城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总面积 44.5631 公顷,其中:农用地 37.2014公顷(耕地 7.2667 公顷),拟用于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改扩建(济南段)工程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一)费用拨付。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由钢城区财政部门按照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将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拨付至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银行账户,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给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银行账户。(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要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五、其他本公告在被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征收土地批复文件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张贴满10个工作日后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影响征收土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京沪高速公路莱芜至临沂(鲁苏界)段改扩建工程(济南至泰安段)建设用地的批复》(自然资函〔2022〕468号)
联系电话:0531-75815507。
济南市钢城区人民政府
2022年8月23日


作者: 洋爱    时间: 2022-8-29 05:43
不是扩建完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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