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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失业保险什么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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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6-17 17: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莱芜区人社局答复: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的;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根据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2个月;累计缴费满5年不足10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18个月;累计缴费10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24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24个月。失业保险金标准为每人每月1557元。申领途径可以通过社保中心管网、微信支付(城市服务-失业金申领)、现场办理(携带身份证社保卡先到所在镇街劳保所办理失业登记,然后再到区人社局失业科现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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