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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莱芜两家公司因非法占地被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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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19 10:17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正序浏览 |阅读模式

日前,记者从信用中国(山东济南)官网获悉,山东力能重工有限公司未经批准,于2014年5月占用莱芜区杨庄镇镇五庙村水浇地609平方米,建工厂道路,现已建成。所占位置符合杨庄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04年修正版)第四十三条和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和《济南市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JNCF-GT0004款。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令1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609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原村集体,没收在非法占用的609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并对非法占用的609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22元罚款,罚款共计人民币13398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山东力能重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2年3月28日,法定代表人刘汝波,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嬴牟西大街嬴泰科技产业园。

据了解,2020年3月份,山东勃郁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未经批准,占用莱芜区茶业口镇董家峪村水浇地1408平方米,田坎303平方米,沟渠209平方米共计1920平方米土地建桶装饮用水水厂,现已建成。所占位置符合茶业口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版)第四十四条和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属非法占地行为。2021年11月8日,济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济自然规划罚字莱芜(2021)第85号行政处罚决定,《土地管理法》(2019修正版)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修订草案)第六十五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处以罚款的,罚款额为非法占用土地每平方米30元以上”和济南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关于做好2020年以来新发生违法用地查处工作的通知》,责令其1个月内将非法占用的1920平方米土地退还给原村集体;没收在非法占用的1920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对非法占用的1920平方米土地处以每平方米30元罚款,罚款共计人民币伍万柒仟陆佰元整(57600.00元)。

据公开资料显示,山东勃郁生态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06月13日,注册资本500万,法定代表人张国华,企业地址位于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茶业口镇董家峪村,经营范围为农业领域内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田园综合体项目开发及服务;休闲采摘观光旅游服务;会议、展览、展示服务;饮用山泉水、(瓶)桶装水生产、加工、销售;农产品粗加工、销售;预包装食品兼散装食品、工艺礼品、土产杂品批发零售;花卉、苗木、农作物的种植、销售;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

来源:鲁网、信用中国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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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1-20 13: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不来农村调查研究不知道,这种事多了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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