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论坛-莱芜都市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用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3392|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焦点话题] 事关莱芜、钢城!济南市城乡公益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公布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2-3-1 08:25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大幕拉开。2月28日召开的全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部署视频会议下发了行动实施方案,十四五期间,全市城乡公益性岗位创设不低于8.37万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创设不低于6.3万个,城镇公益性岗位创设不低于2.07万个。


山东提出,要通过创新让增收有新渠道,组织实施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对此,济南制定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十四五”期间的创设岗位总数和年度计划。其中,对不低于8.37万个的创设岗位总数,在年度计划上,2022年和2023年安排城乡公益性岗位均为2.79万个,2024年和2025年均为1.395万个。年度开发计划按照省级当年度统一下达开发计划进行适时调整,在不低于市下达年度计划的前提下,可适当增加岗位规模。

      城乡公益性岗位安置哪些人群就业?
根据实施方案,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 (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
      在岗位设置上,济南市设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在统筹整合现有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基础上,各区县可根据实际需求统筹本辖区的岗位开发类型,综合设岗或单独设岗。各级政府用于农村公路修建、基本农田建设、农业综合开发、农村饮水安全、沼气建设、园林绿化等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类资金投入的项目,重点吸纳当地农村劳动力就业,优先开发岗位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等群体就业。
      城乡公益性岗位统一实行政府补贴,按照不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或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区县依据岗位类型、劳动时间、劳动强度等因素确定,岗位待遇按月发放。具体到补贴期限,同一人员的岗位补贴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乡村公益性岗位到期后可视情适当延长,城镇公益性岗位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可延长至法定退休年龄(以初次核定其享受补贴时的年龄为准)。乡村公益性岗位应为在岗人员购买意外伤害商业保险,由区县统一为在岗人员购买每年不超过60元的意外伤害商业保险,已购买的不再重复购买。城镇公益性岗位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原在岗人员能否纳入到新的安置范围?
      按照相关政策要求,对原有在岗人员符合现行安置条件的,统一纳入到新的安置范围,不符合现行安置条件的可执行原协议期或待遇期限及标准,到协议期或待遇期满终止。对退出公益性岗位后的生活困难人员,按规定纳入社会救助范围,做到政策有效衔接、帮扶不断档。
      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流程一般包括发布公告、报名申请、民主评议、审核公示、区县审批、协议签订、岗前培训、安排上岗等环节,原则上每年第一季度集中开展。根据“实名管理,动态调整”原则,建立公益性岗位实名制数据库,运用大数据、信息化等手段,对人员基本信息和岗位安置情况进行动态管理,防止“虚报冒领”“吃空饷”等情况。乡村公益性岗位根据年度开发计划,按照每个公益性岗位每年1万元标准,省级对济南市补助20%。市级所需资金扣除上级补助后,按现行就业补助资金分担比例承担。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2 支持支持4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用户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争议投诉|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莱芜都市网 鲁ICP备09082194号-1 经营性ICP:鲁B2-20220951号

GMT+8, 2024-5-21 21:06 , Processed in 0.990552 second(s), 36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