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论坛-莱芜都市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用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4364|回复: 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焦点话题] 莱芜居民分时电价新规5月1日起实施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2-3-10 10:12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好消息,车主选择夜间给电动汽车充电,能够节省不少钱。日前,记者从市发改委获悉,根据《关于完善居民分时电价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2〕158号),5月1日起,居民家庭以及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实行分时电价,不同时段执行不同用电政策。
一次充电可节省电费5-8元

通知规定,居民电动汽车在峰段8:00至22:00的时间内充电,在现行电价标准(每千瓦时0.555元)基础上,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17元;而在谷段22:00至次日8:00,电价降低0.17元。即峰段电价0.725元,谷段电价0.385元。
记者算了一笔账,与现在全天单一电价相比,在夜间,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费用可降低30%,按照充满一辆电动汽车需30-50度电计算,夜间充电每次可节省电费5-8元。
居民充电桩才可享“优惠”

记者查询公开资料了解到,济南已总计完成约3.3万个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新能源汽车保有量突破5万辆。这意味着,至少有5万位车主可享受到“充电福利”。
需要提醒车主的是,此次“优惠范围”并非所有充电桩。通知指出,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实施范围为: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直接抄表、收费到户的居民家庭住宅、居民住宅小区、执行居民电价的非居民用户中设置的电动汽车充电桩。
并且,享受“优惠”需要提前申请。居民电动汽车充电桩分时电价政策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需要提前向供电公司进行申请,电网企业免费更换分时电能表。调整后的电价政策自申请次月起执行,以年度为周期,一年之内不应调整。没有申请的仍按原电价执行。居民用户可以根据自己的用电习惯自行选择合适的电价执行方式。
居民家庭也可选择“错峰用电”

居民家庭也可选择“错峰用电”。通知规定,峰段为8:00至22:00,谷段为22:00至次日8:00;其中采暖期峰段8:00至20:00,谷段20:00至次日8:00。本通知所指采暖期,是指每年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
在现行阶梯电价标准基础上,峰段电价每千瓦时提高0.03元,谷段电价降低0.17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7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分别在第一档峰、谷电价基础上加价0.05元、0.3元;其中采暖期谷段电价由降低0.17元调整至降低0.2元。即第一档峰段电价为0.5769元、谷段电价为0.3469元,第二、三档峰、谷电价加价标准不变。
居民家庭选择分时电价政策,同样由居民用户自愿选择,需要提前向供电公司进行申请。
来源:济南日报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 反对反对
2#
发表于 2022-3-10 11:42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只看该作者
打乱生活规律,降低生活质量,不嫌麻烦吗?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用户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争议投诉|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莱芜都市网 鲁ICP备09082194号-1 经营性ICP:鲁B2-20220951号

GMT+8, 2024-5-7 23:53 , Processed in 0.051877 second(s), 32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