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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莱芜人民法院发布最新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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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4 08:2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通 告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及身体健康,保障诉讼参加人合法权益,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要求,为减少人员聚集,降低传播风险,现将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服务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疫情防控期间,请优先选择在线方式办理立案申请、卷宗查阅、信息查询、提交诉讼材料、申请调解等诉讼服务事项。具体在线办理方式如下:
01.山东省电子诉讼服务网

http://sd12368.gov.cn
02.山东移动微法院(扫描登录微信小程序)

03.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

http://lspt.court.gov.cn
04.人民法院调解平台

http://tiaojie.court.gov.cn
05.12368诉讼服务热线

可提供诉讼咨询,查询案件进展等诉讼服务。

疫情防控期间,请尽量使用电子邮箱传送材料,确需线下邮寄方式提交的,须采取消杀措施后方可投递。
邮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北路6号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疫情防控期间,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确需开庭的案件,优先采取互联网开庭的方式进行线上审理。
莱芜区辖区以外的当事人或未接种疫苗的当事人,建议通过网上立案、互联网开庭等方式参加诉讼活动。如不熟悉相关操作,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咨询案件承办法官。

如有信访事项需要反映问题或是投诉举报的,可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进行反映,对您反映的问题,本院将及时作出处理并答复。

如需到本院诉讼服务大厅办理诉讼服务事项的,请遵守如下规定:
1.服从工作人员指引,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和诉讼秩序规定,接受安检人员的安全、防疫检查;
2.请配合进行体温检测,主动出示身份证、健康码、行程码;从中高风险区或经过中高风险区来院人员,需出具24小时以内的核酸检测报告方可进入诉讼服务大厅;
3.请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1.5米以上的安全距离,在等候区需隔位就座;
4.进入诉讼服务大厅的人员,应尽快办理相关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5.有发热、咳嗽等与新冠肺炎症状疑似的身体不适情况的,为了您和他人的身体健康,请勿进入本院区域。
疫情防控期间,莱芜区法院将一如既往地提供优质诉讼服务,尽最大努力降低疫情对诉讼服务工作的影响。因疫情防控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2022年3月13日

来源: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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