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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心声] 莱芜这款饮用水被发现污染物超标!你中招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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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3 08:2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2022年3月21日,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20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2年第8期(总第353期)。
      其中,莱芜护驾泉天然矿泉水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为莱芜钢铁集团金鼎实业有限公司冷饮厂生产的护驾泉饮用水(480ml/瓶,護駕泉,2021/9/16),经山东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发现,其中溴酸盐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初检结果0.0415mg/L,复检结果0.0441mg/L,标准值为≤0.01 mg/L。
      莱芜钢铁集团金鼎实业有限公司冷饮厂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称,溴酸盐一般在水中不存在,它是矿泉水及山泉水等多种含有溴化物的天然水源在经过臭氧消毒后产生的副产物。溴酸盐经动物试验证实有致癌性,国际癌症研究机构(IARC)将溴酸盐列为对人类可能致癌物质(2B类)。《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包装饮用水》(GB 19298—2014)中规定,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的最大限量值为0.01mg/L。包装饮用水中溴酸盐检测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由于臭氧消毒杀菌工艺不达标,导致消毒副产物溴酸盐含量超标。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生产经营者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别提示消费者,在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通告中所涉不合格产品时,请拨打12345热线电话进行投诉或举报。
      第三方数据显示,莱芜钢铁集团金鼎实业有限公司曾两次因水质问题被罚款,还因偷税被罚款。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01012001,莱芜钢铁集团金鼎实业有限公司因供应的生活饮用水水质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被罚款。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济卫水罚﹝2019﹞00002,莱钢集团金鼎实业有限公司自2018年7月21日至2019年6月3日未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规范要求开展水质检测被罚款。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钢综执处决字【2017】第03-006号,莱钢集团金鼎实业有限公司因行政违法行为被罚款215000元。
      据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莱国税稽罚〔2015〕6号,莱钢集团金鼎实业有限公司因偷税被罚款98311.99元。
来源: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国网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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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23 13:44 | 只看该作者
溴酸盐是致癌物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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