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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点话题] ​严禁哄抬物价!济南市场监管发布提醒告诫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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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31 17:31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全市各商场、超市、农贸市场、行业协会及有关经营者:
为认真落实好全市疫情防控的部署要求,依法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确保市场供应平稳、交易秩序良好,将济南市防疫用品及粮油肉蛋菜奶等群众生活必需品价格稳定在合法、合理的区间,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和经营者合法权益,2022年3月31日,济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醒告诫如下:

一、守法经营,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各相关经营者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及《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依法经营,诚信经营,合理定价,做到明码标价,切实履行好守法经营的企业主体责任和共促消费公平的社会责任。

二、明码实价,坚决杜绝价格欺诈。各相关经营者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做到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价格变动时应及时调整。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坚决杜绝虚构原价、误导性价格标示等价格欺诈行为。

三、加强自律,严禁哄抬物价。加强自律,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谣言,推动商品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除生产自用外,不得超出正常的存储数量或者存储周期,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不得利用突发公共卫生安全事件,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不得利用疫情事件采取不正当手段违法大幅提高粮油、蔬菜、肉禽蛋奶等生活必需品的销售价格。

四、价实货真,自觉维护公众利益。严禁借疫情防控之机,推销质次价高的商品,严把产品质量关,坚决杜绝不合格商品进入市场销售环节。广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要相互监督和自觉接受公众监督、社会监督,共同维护好市场价格秩序。


各相关经营者及行业协会要认真对照上述提醒告诫要求,主动承担社会责任,积极组织货源满足群众生活需求,进一步规范自身价格行为,自觉维护市场秩序。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对各相关经营者及行业协会的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价格违法行为,请保存好购物小票、发票等相关证据,并拨打12315、12345进行电话投诉举报。

让我们携起手来,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相互体谅、相互关爱、相互包容,共同凝聚共克时艰、众志成城的强大合力,坚决夺取防疫战的最终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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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4-1 15:38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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