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希格斯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车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化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现对山东希格斯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车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化建设项目进行第一次公示,信息如下: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山东希格斯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新能源车退役动力电池回收利用产业化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希格斯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香港西路4号3幢3号车间 项目概要:项目总投资20000万元,占地面积2.5万平方米,建设废旧汽车拆解生产线1条,主要建设6条生产线(含自动化、模块化拆解设备、快速分选、成组设备,电池寿命及一致性检测设备等150台/套设备),以新能源车退役动力电池包、退役动力单体电池、电池管理系统、铜铝汇流排、预制舱等为原料,通过电池包安全测试评估——电池智能拆解到模组和单体电池——电池快速分选检测配组——电池再组装等工序,年梯次利用新能源车动力电池4万吨,年生产20万组两三轮车租赁电池和4000组分布式储能产品。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希格斯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高新区香港西路4号3幢3号车间 联系人:张经理 联系电话:0531-76591199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编制单位:山东金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文化南路8号银座城市广场1509写字间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531-75661199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工作程序:环评单位接受建设单位委托,研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等文件,现场初步踏勘、筛选评价因子,配合企业开展公众参与公告,详细现场踏勘,开展环境质量现状监测,环境影响评价,广泛公众参与,提出环保措施,得出环评结论。 2、主要工作内容:(1)项目基本概况分析;(2)项目周边环境调查;(3)项目区域环境空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声环境等环境质量现状监测及评价;(4)项目工程分析;(5)项目施工期的污染源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措施;(6)项目运行期的污染源分析及污染防治对策措施;(7)建设项目与区域环境规划、生态红线、长江大保护等相容性分析;(8)污染物排放总量核定;(9)环境监测计划、环境管理;(10)项目可行性结论。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公众意见表》: 由于图片及链接无法上传,《公众意见表》可通过搜索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关于发布《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配套文件的公告”中下载附件1获取。 公众意见表的内容和格式,是由生态环境部制定。
六、其他 与建设单位以面谈、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联系。 山东希格斯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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