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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防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济南市莱芜第二实验小学一年级17班家长进课堂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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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23 20:34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学校是孩子们快乐成长的地方,学生安全始终牵动着老师和家长们的心。为加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确保校园和师生安全,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育人环境,4月23日,济南市莱芜第二实验小学一年级17班邀请到莱芜区公安局李警官为同学们带来一堂生动而深刻的“预防校园欺凌 共建和谐校园”课程。


李警官指出,我们所说的校园欺凌,通常指的是学生欺凌。2020年,我国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认为,学生欺凌是指发生在学生之间,一方蓄意或者恶意通过肢体、语言及网络等手段实施欺压、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伤害、财产损失或者精神损害的行为。其中孤立排挤、讽刺挖苦、威胁恐吓、脏话辱骂、恶作剧捉弄、拳打、脚踢、扇耳光、下跪、扒衣等侮辱行为都属于校园欺凌。



李警官以卡通漫画的形式展示了一个个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并结合真实案例,向孩子们讲解了什么是校园欺凌。

身体欺凌 :殴打、恐吓、夺取、索要财物等行为。破坏同学的私人物品,比如多次砸坏别人的铅笔盒、弄脏别人的衣服等。

语言欺凌 :谣言、恐吓、嘲笑等对同学进行语言攻击。对同学外貌和身体缺陷取外号、开玩笑。

关系欺凌,网络欺凌等都属于校园欺凌的表现形式。



李警官告诉大家,首先,我们坚决不做欺凌者,自觉接受家庭和学校的教育管理,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不打架斗殴,不以大欺小。其次避免沦为被欺凌者,要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培养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与同学友好相处,遇到矛盾时学会积极沟通,提高解决问题的能力。最后不做欺凌的冷漠旁观者,一旦发现校园欺凌的行为,在保证自己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向成年人寻求帮助。


育人以法,润物无声。本次家长进课堂活动的开展,同学们对校园欺凌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学会了如何防范和应对校园欺凌、如何约束自己的日常行为,同时也增强了自我保护意识。希望同学们都能远离欺凌,健康成长,学业有成,拥有美好的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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