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芜论坛-莱芜都市网旗下论坛

 找回密码
 注册用户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查看: 2327|回复: 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山东开启“热辣滚烫”模式,这轮高温为啥这么“猛”?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1#
发表于 2024-6-11 08:0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6月10日)
全省高温继续增强
进入本轮高温过程的鼎盛时段
山东开启“热辣滚烫”模式
这轮高温为啥这么“猛”?

昨天
山东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下发《关于切实做好近期高温天气
防范应对工作的紧急通知》
通知要求把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放在首位
科学安排高温、露天
和高空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等

各市减灾委员会,各市人民政府安委会,省减灾委员会成员单位,省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山东省气象台发布高温橙色预警:预计10-14日,我省内陆地区最高气温37~39℃,部分地区可达40℃以上,沿海地区最高气温30~35℃。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委副书记、省长周乃翔同志作出批示,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持续加强天气预报预警,有效防范应对持续高温天气带来的不利影响。为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全面做好高温天气防范应对工作,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加强高温天气预报预警。要密切监测天气变化,加密预报频次,及时通过报刊、电视、网络、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发布预警信息和高温天气预防措施建议。相关部门要加强联合会商、信息共享、协调联动,合力做好防灾减灾救灾和安全生产工作。要加大高温防范宣传力度,普及相关知识,增强群众自身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二、切实做好防暑降温工作。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防暑降温措施管理规定,组织开展对高温作业场所用人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用人单位强化作业场所防暑降温措施,科学安排高温、露天和高空作业人员的作息时间,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健康安全。
    三、全力保障生产生活秩序。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把保障群众生产生活放在首位,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安全度夏。要加强有序用电管理,做好电力调度,优先保障城乡居民和公共场所用电;加强电网巡查检修,防范因电力设施超负荷运行引发的火灾、停电等事故。要加强水厂运行管理和供水管网检修维护,全力保障群众生产生活用水。要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坚决杜绝燃气事故发生。要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检查,做到高温季节疫情防控和防止流行疾病发生两手抓、两手硬。要加强指导,预防高温对农、林、畜牧、水产养殖业的影响。其他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尤其要强化水库、河道、湖泊等安全防护措施,督促学校、村居和家庭加强暑期安全教育和管理,避免学生等群体发生溺水亡人事件。
    四、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道路交通领域,要加强夏季安全行车教育,强化运输车辆状况检查,加大重点车辆特别是“两客一危”和城市公交车辆的检查力度,严格落实车辆自燃防范措施和高温时段运输危险化学品相关规定。危险化学品领域,要从生产、使用、储存、运输等各个环节着手,督促企业妥善保存遇高温、潮湿、雷电等易发生事故或发生化学反应物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储罐、仓库、压力管道等重点部位监管,采取针对性的降温措施,防止因温度、压力升高导致罐、桶、钢瓶、管道等破裂引发事故。消防领域,夏季人员密集场所用电量增大,电气火灾风险上升,要紧盯大型商业综合体、医院、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高层建筑、石油化工、物流仓储、“九小场所”、群租房、老旧小区、家庭作坊、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易燃易爆场所等重点场所,扎实开展畅通生命通道专项检查,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建筑施工领域,要督促企业把防暑降温作为重点,合理调整作业时间,避开高温时段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领域,要全面加强作业过程安全管控,依法严查有限空间作业未审批和未按照“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原则擅自开展作业等行为,严防有限空间作业中毒事故发生。其他行业领域,都要严格执行高温条件下安全生产各项规定,结合实际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防高温引发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五、狠抓森林火灾隐患排查工作。各级森防指、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当前严峻的防火形势,坚决克服侥幸心理,严格压实防控责任,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火源管控,严密排查整治隐患,坚决停止一切林区野外施工用火,密切关注天气和森林火险变化趋势,主动加强火灾风险研判,确保各项高森林火险应急响应措施落到实处,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六、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上报因高温天气引发的各类突发事件,不得迟报、漏报、瞒报。对重点部位要提前预置救援力量,确保一旦遇到险情,第一时间出动、第一时间处置,将人员和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收藏收藏 支持支持1 反对反对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用户

本版积分规则

侵权举报:本页面所涉内容为用户发表并上传,相应的法律责任由用户自行承担;本网站仅提供存储服务;如存在侵权问题,请权利人与本网站联系删除!

争议投诉|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莱芜都市网 鲁ICP备09082194号-1 经营性ICP:鲁B2-20220951号

GMT+8, 2024-7-27 11:36 , Processed in 0.204854 second(s), 3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2 Licensed

© 2001-2013 Comsenz Inc.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