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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释法】济南公安行政拘留一名网上造谣人员(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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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11-6 15:5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网民王某利用某网络平台发布了一篇标题为“某地多人大打出手,警察拦不住”“现场惨烈,2人被活活打死”的帖文,该帖内容与实际警情严重不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济南公安给予王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灾情、警情,或是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警方提醒:
网络并非法外之地,请广大网民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增强辨别能力,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自觉做守法公民,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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