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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燃禁放|非法买卖、储存烟花爆竹 莱芜三人被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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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9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今年

济南市继续实施禁放烟花爆竹

违反规定的

不但会被罚款还有可能在拘留所里过大年

截至目前
全区公安机关共查处
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案件3
依法处理涉案人员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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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莱芜区公安分局杨庄派出所查处非法销售案
2021年2月4日9时许,莱芜区杨庄镇尚某某在陈楼集市上非法买卖福满堂等鞭炮共计146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尚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02
莱芜区公安分局杨庄派出所查处非法销售案
2021年2月5日10时许,杨庄派出所民警在巡逻中发现,刘某某在莱芜区杨庄镇马村路口销售烟花爆竹等危险物质。经查,刘某某未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现场收缴144挂鞭炮、12个火树银花、4箱礼炮、20盒七匹狼、12捆二踢脚、1箱加大星星草、4个许愿流星。上述烟花爆竹共价值七百元左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之规定,决定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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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莱芜区公安分局寨里派出所查处非法销售案
2021年2月8日11时许,寨里镇安监办会同寨里派出所民警对辖区一超市进行检查,发现王某某在未办理烟花爆竹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烟花爆竹:吉祥牌满地红1000型鞭炮3盘、花王牌龙凤呈祥年年红鞭炮4盘、大地红1000型鞭炮1盘、浏阳发财炮500型1盘。上述烟花爆竹总价值约8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二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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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区人民政府
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济南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以下简称《禁放规定》),持续改善全区环境空气质量,控制噪声污染,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防范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发生,营造文明和谐的社会风气,特制定本通告。第一条  莱芜区城区东至博莱高速,南至汶河中心线,西至莱城大道(包括南十里铺村、北十里铺村全域),北至嘶马河和济莱高速交叉线以南,四至线闭环连为一体。该环线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未经许可,不得举办焰火燃放活动。除上述禁放区域外,在下列重点场所也要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由各镇(街道)按照区政府的要求,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统一警示标识,并做好安全提示和防范工作。
(1)机关办公场所;
(2)文物保护单位;
(3)车站等交通枢纽,高速公路、高架路、立交桥,轨道交通设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
(4)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场所;
(5)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6)建成小区、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福利院、敬老院;
(7)山林等重点防火区,大中型水库管理区;
(8)工业园区、商场、集贸市场、风景名胜区、公园、室内公共娱乐场所、公共文化设施、宗教活动场所;
(9)高层建筑物、地下建筑物、在建高层建筑物施工现场;
(10)区人民政府划定并公布的其他场所。
第二条  本规定第一条所列的区域、场所不得销售、储存烟花爆竹。
第三条  在本区运输烟花爆竹应当依法经公安机关许可,并按照许可的路线运输。途经城区禁放区域以内道路的,运输烟花爆竹的车辆不得停留。
第四条  城区禁放范围以内,有条件的社区居委会可以设置“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志愿者服务站或置换点”,为居民提供相关法规宣传、家庭剩余烟花爆竹置换等服务。
第五条  广大市民、单位应当自觉遵守《禁放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场所燃放烟花爆竹。全区党员干部、青年团员、机关和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应当模范遵守并积极宣传《禁放规定》。
第六条  对违反《禁放规定》或者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禁放区域、场所燃放、运输或私自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任何人可以予以劝阻或通过110报警电话及其他方式举报。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济南市燃放、销售(储存) 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济政字[2017]86号),由区禁放办视情给予奖励。
第七条  违反《禁放规定》或者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燃放、销售、储存、运输烟花爆竹以及未经批准举办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部门和应急管理部门依法查处,并将违法信息推送至相关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第八条  燃放烟花爆竹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引起火灾的,由消防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处理,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  本区公务员或者国有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违反《禁放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违法行为将被通报至涉事人员所在单位,并纳入评选精神文明单位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  本通告由莱芜区烟花爆竹禁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自2019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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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图中粗线条划定的禁放区域以外,在本《通告》中第一条规定的十大重点场所也要实施烟花爆竹禁放。
来源:FM922济南生活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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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2-9 15:45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2-9 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要笑死人了,过年放烟花爆竹是习俗,老祖宗传下来的,多少年历史了?现在成了违禁品,你敢信?春节也禁了得了,让韩国人申遗去
发表于 2021-2-9 22:19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烟花爆竹放派出所里,派出所办证了吗???
发表于 2021-2-9 23:50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可能名垂青史 也有可能遗臭万年,看后人怎么评价吧!
发表于 2021-2-9 15:46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有好多摆摊的,真查起来,得抓好多人!
发表于 2021-2-11 07:33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山东9 发表于 2021-2-11 04:05
住宅小区严禁放鞭炮,现在的鞭炮越做越大互相攀比好像谁搞得越响越有本事一样,浅薄无知,还有通天炮像炸弹 ...

不能说有人半夜三点放是禁放的理由,你出门还可能被车撞到,那是禁止你出门,还是禁止车上路呢?
发表于 2021-2-9 21:32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杨庄金:寨里!在禁燃区吗?!
发表于 2021-2-11 03:54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今天有人半夜3点放鞭炮,缺德玩意!政府要加大打击力度,露头就打!
发表于 2021-2-13 08:30 | 显示全部楼层
老山东9 发表于 2021-2-11 04:05
住宅小区严禁放鞭炮,现在的鞭炮越做越大互相攀比好像谁搞得越响越有本事一样,浅薄无知,还有通天炮像炸弹 ...

武汉解禁当天晚上就放的礼花
发表于 2021-2-11 04:23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别拿传统说事,古人用童男童女祭天免灾,给小孩灌水银毒死后祭天。众人抬着化妆的被毒死的童男童女在鞭炮声中欢呼雀跃招摇过市,以显示对鬼神的敬畏。黄帝内经道德经里面从来就反对封建迷信的。那些歪门邪道都是些无知的人搞出来的。别把封建迷信当国学。
发表于 2021-2-10 10:24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方下镇以西不在禁区范围内
发表于 2021-2-10 11:53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杨庄,寨里也不让放?
发表于 2021-2-10 12:40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2-10 12:40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台下   台下  台下  台下  台下。。。。。。
发表于 2021-2-10 14:34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21-2-11 04:05 来自莱芜都市网APP | 显示全部楼层
住宅小区严禁放鞭炮,现在的鞭炮越做越大互相攀比好像谁搞得越响越有本事一样,浅薄无知,还有通天炮像炸弹对老人孩子和病人造成伤害,而且不分时间场合半夜三更放鞭炮,缺德玩意愿意放在自己家里放别出来显摆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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