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遛狗不栓绳,如违反规定,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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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5 17: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现在路上有很多遛狗不栓绳的,咱莱芜有部门管这事吗?
济南市公安局莱芜区分局工作人员回复:2021年5月1日起,将正式施行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遛狗栓绳也被正式写入了法律。
新修订的《动物防疫法》明确规定:单位和个人饲养犬只,应当按照规定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凭动物诊疗机构出具的免疫证明向所在地养犬登记机关申请登记。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犬绳等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如违反规定,对饲养的犬只未按照规定定期进行狂犬病免疫接种的,将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千元以下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委托动物诊疗机构、无害化处理场所等代为处理,所需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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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0 08:4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最反感遛狗不栓绳的人,大狗不但要栓绳,还要戴狗嘴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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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0 13:58 | 只看该作者
有个邻居老太太自己,养了三条狗,弄的那个味啊!这种能整治一下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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