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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留!济南警方通报!网络并不是法外之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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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3 08:54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昨天

济南警方通报一起案例


8月10日22时24分许,济南交警微博收到了市民发来的一条私信,私信内容为一张微信截图和朋友圈的一段视频:视频中,一名乘客坐在车里拿手机对着查处酒驾的民警辱骂,语言污秽不堪,并且将此视频发布到了朋友圈。

接到市民私信举报后,济南交警920刑事打击专班与执法监管中心民警立即展开信息研判,通过分析视频内容及相关证据,最终锁定违法嫌疑人王某。

8月10日,办案民警依法传唤王某到公安机关接受询问,在证据面前,他对其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现已查明,8月8日21时26分许,王某乘坐他人车辆途经高新区荷花路时,遇高新大队民警开展酒驾整治查处行动,王某遂在车内用手机拍摄路边执勤执法交警并多次辱骂,后将其拍摄视频发布至其微信朋友圈内,其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



8月11日,济南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7日的处罚。

济南交警提醒

网络非法外之地,网民有发言权的同时也需为此承担责任。公安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都有严格的规定,如果对处罚不满意,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复议或申诉。

若仅仅是为了发泄个人情绪,公然在社交网络上恶意侮辱执法人员,必然会受到法律法规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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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3 11: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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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4 09:0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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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16 17:40 | 只看该作者
有什么内心活动可以,但不能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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