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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钢城区要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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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5 11:00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年来,随着城市发展进程的不断加快,传统墓葬点、散埋坟墓的存在与城市建设、人居环境改善的矛盾日益凸显。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解决突出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我区开展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工作,切实做到还山于民、还绿于民,让逝者有归宿、亲者得慰藉、城市更美好,为推动钢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生态环境保障。

一、整治范围


全区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分为重点整治范围和同步整治范围两部分,重点整治范围是指城市规划区内山体公园、居民区周边、“三高沿线”可视范围和景区内的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同步整治范围是村庄、林地、耕地以及铁路、国道、省道两侧可视范围内的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

二、整治方式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施策的原则,主要采用“原地深埋、墓穴迁移、生态改造、卧碑绿化、转为公墓”五种方式实施整治。
(一)原地深埋。将骨灰(遗骸)实施就地深埋且不保留任何标志物。
(二)墓穴迁移。平除墓穴并迁出骨灰(遗骸),选择公益性公墓(骨灰堂)安放,经营性公墓安放或骨灰撒散、海葬、河葬。革命烈士墓、知名人士墓和古墓葬的处置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三)生态改造。平除坟头、拆除圈地建设的围墙、地堰等附属设施,原墓碑改为卧碑(卧碑尺寸不超0.3m*0.4m,斜度不超过 15 度),实施植树绿化。
(四)卧碑绿化。不同意原地深埋、墓穴迁移、生态改造处理的,按照墓穴占地面积不超过 0.5㎡ 、高不超过 0.5m 的标准,将原墓碑改为卧碑(卧碑尺寸不超过 0.3m*0.4m,斜度不超过 15 度),并予以美化绿化、植树遮挡。
(五)转为公墓。整治范围中形成一定规模且实行封闭管理的传统墓葬点,符合《济南市公益性公墓规划》且具备继续使用条件的,按照《城市公益性公墓建设标准》改造后可继续使用,由街道、功能区予以监管。

三、奖补政策


按照《全市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济办发[2021]34号)和市民政局、市文明办、市财政局《关于对生态葬实施奖补政策的通知》(济民发〔2018〕25 号)要求,奖补资金由市区按比例分级承担。奖补坟墓整治数量以市审核确认的实际完成数为基数;奖补标准,按照每个坟头具体整治方式确定。

钢城区散埋坟墓和传统墓葬点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




来源:幸福钢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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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5 15:34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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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6 12:12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事的确需要整治,这怎么不是人事?出门满眼是坟墓才好?
4#
发表于 2021-9-6 15:20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碧水青青 发表于 2021-9-6 12:12
这事的确需要整治,这怎么不是人事?出门满眼是坟墓才好?

你出门去哪里啊?还怎么满眼是坟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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