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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户企业共领取21.69万元!莱芜区发放今年首批稳岗返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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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3 08:33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9月10日,来自莱芜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信息显示,我区2021年符合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条件的首批34户企业公示已结束,21.69万元稳岗返还资金已拨付到企业账户。
据悉,今年莱芜区继续实施普惠性稳岗返还政策,凡我区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及所在区域产业结构调整和环保政策;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 12 个月以上;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6%,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的 20%的企业均可申请稳岗返还资金。其中:
大型企业按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 3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 60%返还;

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简称其他参保单位)申领条件和返还标准参照企业实施;

企业和其他参保单位按照各自 2020 年享受阶段性减免社会保险费政策的类型确定返还比例。


莱芜区人社部门采取全程网上办理的方式推进稳岗返还政策落实。即:参保企业可登录济南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系统自动比对申领条件。符合条件的参保企业填写完善银行对公账户信息,确认后即完成申请。申请信息由系统推送至企业参保所在区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
人力资源公司或劳务派遣服务机构及其用工单位的稳岗返还,由派遣机构统一申领,具体需前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二楼失业保险科办理(地址:凤城东大街60号,咨询电话:76228209)。 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提醒广大企业单位: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僵尸企业”以及进入破产程序且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企业,不宜进行稳岗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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